2014-01-14 14:54
被告人张淑侠
中新网1月14日电 备受社会关注的陕西富平产科医生张淑侠拐卖儿童案今日上午9时在渭南中院公开宣判。张淑侠犯拐卖儿童罪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3年7月16日,陕西富平县薛镇村村民董某(23岁)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分娩过程中,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妇产科副主任张淑侠告知董某及其家属“新生婴儿患有先天性传染病及先天残疾”。于是,新生婴儿父亲表示自愿放弃并自行委托医生张淑侠对新生婴儿进行处置。随后,婴儿家属质疑婴儿被拐卖,并向富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报案。
经初步调查,此案系一跨省拐卖婴儿团伙案件。7月16日晚,在董某分娩后,张淑侠以“婴儿患有先天性疾病”为由,诱使家属放弃对婴儿治疗并交由自己处理。在此过程中,张淑侠与山西的犯罪嫌疑人潘某取得联系,17日凌晨3时,潘某、崔某驾车从山西来到富平,从张淑侠家中以2.16万元将婴儿买走,后又以3万元将婴儿贩卖给其他犯罪嫌疑人。
案发后,不断有曾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生产的产妇和家属,向富平警方报案,他们怀疑自己在富平妇幼保健院出生的孩子也曾被医务人员用相同手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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